本校「強化補助經濟不利學生出國作業要點」業經113年12月11日113學年度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修正通過,條文修正對照表、修正後條文及原條文詳如附件。
以上法規,114年度起適用,謹此公告,請查照。
附件
學生事務處敬啟
業務承辦人: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簡麗芬小姐(03-4638800分機2240)
本校「強化補助經濟不利學生出國作業要點」業經113年12月11日113學年度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修正通過,條文修正對照表、修正後條文及原條文詳如附件。
以上法規,114年度起適用,謹此公告,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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