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設籍「臺東縣」凡支領一次退伍金、固定給與、 資助金、無給退除且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之榮民、遺 眷子女、「戰訓或因公殞命」之國軍遺族之子女及「領取半 俸」之榮民遺眷子女。。
二、申請條件:
(一)凡設籍台東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肄業之清寒學生,學年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80分以上。
(二)申請人合於上述條件(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惟限於設定名額,具清寒家庭子女證明(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教師開立證明)者為優先獎助對象,餘以學業成績高低依序核發;若學業成績同分時,以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為排序標準。
三、獎學名額暨金額:大專院校30名為限,每名新臺幣1萬元。
四、申請期程:114年9月1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
相關訊息請詳閱校外獎助學金專區:828
https://guidance.yzu.edu.tw/fellowsh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