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一)共同申請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並設籍臺中市滿六個月以上(大雅區學子組須實際居住於大雅區六個月以上)。
2、家庭經濟弱勢,且具奮發進取、積極向上之特質,並經就讀學校、社會福利單位或相關機關證明屬實。所稱「家庭經濟弱勢」,係指:持有當年度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或未達政府核定中低收入戶條件,但經社會局、鄉鎮市區公所、里辦公處或學校核發家境清寒證明,且敘明因弱勢境遇導致經濟清寒之因果關係。
3、前一學年度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七十五分以上(大雅區國中組為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科目或領域不及格,並無懲處紀錄。當學年國一新生得檢附國小前一學年成績及獎懲紀錄替代。
4、申請人須為當學年度實際就學之正式學生(即「在學學生」),不含當年六月已畢業且未
(二)大專院校組:
1、就讀於國內「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受補助學校(公私立皆可)之在學學生,前一學年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及一領域不及格,亦無懲處紀錄者。前項學業成績係採計前一學年總平均成績,如採等第者,應換算為分數。
2. 當學年入學新生
(1)大學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達五十級分以上。
(2) 經特殊選才或繁星計畫入學之新入學生。
二、獎助名額及金額、大專組(每學年各五名)
(一)非大雅區學子:每名最高新臺幣捌萬元。
(二)大雅區學子:每名最高新臺幣拾萬元。
三、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4年10月15日止
四、申請方式:將申請資料排列,掛號郵寄至該基金會。
五、相關訊息公告於114年9月23日校外獎助學金網頁及校園公告系統周知,鼓勵符合資格同學踴躍申請。
六、奉核後,賡續辦理。
相關訊息請詳閱校外獎助學金專區:902
https://guidance.yzu.edu.tw/fellowsh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