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組公告】轉知內政部:300億元租金補貼115年起不受理無稅籍建物申請

📢 公告|115年起租金補貼申請資格重要變更

為保障租屋學生的居住安全與權益,自 115 年起,申請「300 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須注意:

  • 申請補貼之租屋處 須具備房屋稅籍,並完成建物保存登記
    (或已取得合法建築證明文件)
  • 無稅籍或未保存登記之建物(如頂加),將不再受理新案申請
  • 請有租屋或計畫申請租金補貼的同學,提前確認租屋房屋是否符合規定,以免影響申請權益

同學可至租金補貼申請網站查詢相關資訊與合法租屋資源:
👉 https://has.nlma.gov.tw/house300e/

請同學留意相關規定,並審慎選擇合法租屋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