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資中心公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修正)「桃園市115語文競賽-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朗讀暨演說、情境式演說競賽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5年2月3日桃教終字第11400110861號函(諒達)及基隆市政府115年6月15日基府教終貳字第1150125749號函辦理辦理。
二、依據115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市賽計畫修改重點說明如下:
(一)「社會組」修改為「社會組(含大專校院學生)」,前述大專校院學生係指就讀大專校院之在學學生(不含進修學士班學生、學士後專班學生、研究生)。
(二)全國賽參賽名額:社會組(含大專校院學生)原始成績最高者(或原始成績最高序位者)之前3名,共3位競賽員(競賽員中若無大專校院學生,第3位則由決賽錄取名額中擇優推派具大專校院資格者代表參賽)。
三、本計畫得逕至本市語文競賽網站(https://lang.twnpo.com/index.aspx?openExternalBrowser=1)-最新消息項下下載。

修正後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