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家境清寒之大專院校新生或在學學生,而以父母雙亡、單亡、單親、家逢變故而貧困者為優先獎助對象
二、申請資格:
(一)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宜蘭、花蓮、桃園、新竹縣市所在地,公私立大學。博士班、碩士班學生及僑生不適用本辦法。
(二)家境清寒父母雙亡、單亡、單親、家逢變故而貧困者。
(三)在學學生前一學期操行甲等及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新生憑高三成績單、入學通知及註冊單。(如有特殊情況,個案辦理)。
(四)受獎人必須親自參加頒獎典禮。
三、補助金額:每名每年新台幣壹拾貳萬元,分二學期發給,每學期各六萬元。 第二學期之發給條件必須受獎人第一學期保持操行甲等,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
四、申請期程:自115年9月9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受理申請。
五、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https://www.rotarynorth.taipei/application。
相關訊息請詳閱校外獎助學金專區: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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