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地與營業項目:
(一)本餐廳位於元智大學學生活動中心地下室,地點:美食二街二個攤位
(二)校方僅提供營業使用之場地,營業地點裝潢、水電等配管線設計,承包商送本校核定後,由承包商自行負責出資施工。
(三)承包商所擺置之生財器具及設備等,承包商須自行保管。
(四)只准排放微量油煙,適合輕食簡餐、咖啡、包子、粥及點心等低油煙營售品項。
二、食材規範:
(一)承包商供應之膳食禁止使用含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其初級加工品,範圍如下:
1.生鮮食材:農產品型態原料,如基因改造黃豆、玉米等。
2.初級加工品:豆漿、豆腐、豆花、豆乾、豆皮、大豆蛋白製得之素肉產品等。
3.肉品(包括雞、鴨、豬肉、牛羊):應採用具「CAS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或「產銷履歷農產品(TAP)標章」或同等品之畜產品。
4.魚、水產類需新鮮。
5.蔬果:應採用具「CAS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或「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或「產銷履歷農產品(TAP)」標章或同等品之蔬果。
6.冷凍食品類:須採用農委會CAS認證之冷凍食品。
三、投標資格:
(一)具備丙級(含)以上烹飪執照〈隨「經營企畫書」送審〉。
(二)體格檢查符合餐飲從業人員之要求〈由公立醫院開具之合格體檢表須於營業前繳交本校衛保組〉。
(三)能開立統一發票或具備免用統一發票營業許可〈隨「經營企畫書」送審〉。
(四) 加入餐飲工會者佳。
四、本次合約有效期限:
自簽約時起至民國107年06月30日止〈視情況可延長租約〉,合約期滿如經校方同意,得續約2年,續約條件由甲乙雙方
屆 時另議。
五、應繳規費及其他:
(一)簽約時,繳交保證金伍萬元〈由押標金轉付〉。
(二)合約期間無租金。水、電、瓦斯費自付,自負盈虧。營業地點由承包商每日自行負責清掃乾淨。每學期〈六個月〉須向總務處繳納
「垃圾代清運費」及「校園共用設備維護費」共1萬5千元,續約時本校並得依成本作合理調整。
(三)需於接獲校方通知後一週內一次向總務處繳納8萬元( 106/10~107/6)之「元智大學美食街及教學區餐廳安全衛生及環境設施改善基金」,
雙方終止合約或不再續約時,承包商皆不得要求校方退還已繳交之改善基金或已投資之設備款。因營業所衍生之房屋稅、地價稅等各項
稅捐,或因違反衛生、環保等相關法令應繳納之罰款,概由承包商負責繳納。
(四)營業期間須接受本校定期之衛生安全檢查,參加必要之安全衛生講習,投保要保金額壹仟萬元以上之公共意外責任險及食品安全責任險。
(五)本校對餐飲承包商之安全、衛生、環保等要求,悉遵照政府法令辦理,餐廳內用餐只能提供瓷器或不鏽鋼餐具。
(六)看版及菜單需以中、英雙語標示,字體比例以1:1為原則。
(七)寒暑假及例假日須參加輪值營業,不得拒絶。
(八)參與投標廠商須於開標當天攜帶伍萬元押標金〈可為現金、即期支票或本票〉,方可參與競標,得標者伍萬元押標金即轉為履約保證金
, 未得標者,將押標金攜回。
(九)有意者,需事先場勘地點再行規劃設計〈場勘請事先預約時間〉,請於106年9月15日前將「經營企畫書」〈須含銷售產品、售價、裝潢細
節及成本等〉18份送交本校學務處宿舍服務組周聯華小姐(電話:03-4638800轉分機2019),初審通過後,另擇期通知參加評選會議
,經營企畫書恕不退回。
元智大學 學務處宿舍服務組 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