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圖書館提供手機、平板電腦等行動通訊裝置之充電線、充電頭借用,

設備僅限館內使用,離館前須歸還,逾期未還每日以100元累計罰款,

請憑學生證/教職員證,洽櫃檯人員押證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