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智大學教務處 函
中華民國102年5月20日
(101)元智教內字第0037號
受文者:本校專兼任教師
主 旨:有關一0一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輸送截止日期案,請 查照。
說 明:一、畢業班5月31日前)以電腦傳送教務處。(含大四、研二)開授課程之學期成績,請於畢業班學期考試後一週內(即
二、其餘學生(不分畢業生及非畢業生)之學期成績,請於期末考後7天內(即7月5日前)以電腦傳送教務處(為免影響同學畢業、就業及兵役等問題,務請老師配合)。
三、依 (85)學年度第十次教務會議決議,選修大三以下(含通識)或研一課程之應屆畢業生,不得提出申請提前畢業考考試,應與大三以下學生一起參加期末考。
四、配合學則規定:「學生各項成績經任課老師送註冊組後,不得更改。學生如對成績有所懷疑,須於收到成績通知單一個學期內,以書面向註冊組提出查詢。須更正成績者應由任課老師填妥學生成績更正申請單並檢附相關資料,經學生所屬學系主任、開課學系主任及開課學院院長(通識課程送通識教學部主任)簽核後,提教務處審核,經教務長核可後生效。但修改原因不明確有爭議或該生成績更改將影響其退學與否者,提教務會議決定之。」請教師將學生學期成績之相關資料,至少保留一學期以備查詢。
五、成績輸送方式 : 請利用個人Portal網路輸送。
六、除非學生期末考試因重大事故向教務處請假,否則不得傳送999成績。
七、有關教師延誤送成績所造成之問題,簡述如下,敬供參考:
1.警告1/2名單不能確定,導致一再重覆作業。
2.畢業班學生之畢業、就業及兵役問題。
3.獎學金申請。
4.因成績不齊,無法排名。
5.轉系申請,無法評定。
6.國外大學申請,因成績不完整無法申請。
7.家長要求寄第二次成績單,因成績單內有999成績。
8.無法參加轉學考等校外考試,因沒完整之成績單。
9.學生申請歷年成績單次數增加,因成績一直不完整,導致一再重覆申請。
八、有關資料表格請自行由下列網址下載成績輸送相關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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