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流程 |
1. 申請一門課程停修,一律網路申請,路徑:學生個人Portal→學習檔案→停修申請。 2. 重大事故申請二門(含)以上停修課程一律以紙本傳送「停修申請單」請上網自行列印。 |
注意事項 |
1. 網路申請停修科目一學期以一門課為限,送出後不得再更改停修科目,申請時請慎重考慮。【重大事故申請二門(含)以上停修課程需附上證明文件,全部課程需以紙本人工申請,如果先前電腦已經送出一門課程停修,此門課程需再補送一次停修紙本,先前電腦申請會被視為無效申請。紙本申請需經過任課老師→導師→開課單位主管→學生所屬系所主管全數同意後再送至教務處審核,一律以紙本申請。 2. 學生申請停修課程後,當學期修習學分仍應達最低應修學分數之規定,且該學分不計入該學期所修學分數計算。 . 3. 停修科目仍須登記於該學期成績單上,於成績欄註明『停修』字樣。 |
申請時間 |
參照每學期選課時間表 |
表單下載 |
停修申請單 (僅限重大事故停修兩門以上課程者填寫申請) 減修家長同意書 (僅限重大事故停修兩門以上課程者可補申請減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