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修

 

申請流程

1.     申請一門課程停修,一律網路申請,路徑:學生個人Portal→學習檔案停修申請。

2.     重大事故申請二門(含)以上停修課程一律以紙本傳送「停修申請單」請上網自行列印。

注意事項

1.     網路申請停修科目一學期以一門課為限,送出後不得再更改停修科目,申請時請慎重考慮。【重大事故申請二門(含)以上停修課程需附上證明文件全部課程需以紙本人工申請,如果先前電腦已經送出一門課程停修,此門課程需再補送一次停修紙本,先前電腦申請會被視為無效申請。紙本申請需經過任課老師導師開課單位主管學生所屬系所主管全數同意後再送至教務處審核,一律以紙本申請。

2.     學生申請停修課程後,當學期修習學分仍應達最低應修學分數之規定,且該學分不計入該學期所修學分數計算 .

3.     停修科目仍須登記於該學期成績單上,於成績欄註明『停修』字樣。

申請時間

參照每學期選課時間表

表單下載

停修申請單 (僅限重大事故停修兩門以上課程者填寫申請)

減修家長同意書 (僅限重大事故停修兩門以上課程者可補申請減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