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課鐘點時數規定
1.專任教師每週基本授課時數:教授八小時、副教授及助理教授九小時、講師十小時,超過基本時數者,始得支領超支鐘點費。本校教師聘約另有規定者除外。
2.新進助理教授二年內得申請折抵四門課。
3.鼓勵專任教師支援開設共同必修程式語言課程、通識課程、各院英語學士學位學程課程,得於本校規定之超支上限外,每學期另支領該門課程超支鐘點費(以一門為限)。
4.英語授課課程(非英語類課程)依規定提出申請並經審議通過者,得支領0.3倍英語授課加給。
5 採行多元教學方法之課程依多元教學課程審查辦法經審核通過者,得支領各項多元教學加給。
6.大班授課之課程依第三階段選課結束後之各級距選課人數為依據,得支領0.2~0.8倍不等之大班加給。
7.本校教師授課時數、抵免及鐘點費核發等事項,詳見下表相關法規。
教師授課時數及抵免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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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申請表 |
教師授課時數變更申請表(獲獎減免/研究計畫折抵/計畫預算折抵/新進教師減免/指導研究生折抵/英語授課加給折抵/大班加給折抵/多元教學折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