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03學年度換發悠遊卡學生證事項
一、依103.1.8 102-12行政會議決議辦理。
二、對象:本校大學部大一至大三、碩(專)一、博一至博二之舊生及境外生。 (大四以上、碩(專)二以上、博三以上之準畢業生及交換生不更換)
三、新證領取時間:
5/19-5/20:請班代洽系辦領取
5/21-5/23:請同學洽班代領取
5/26-5/27:請同學洽系辦領取
5/28-6/3 :請同學洽聯合服務櫃檯領取(09:00-20:00)
6/4~:請同學洽教務處領取
四、5月28日上午8點起圖書館系統、宿舍門禁系統及各系LAB將全面更換內碼,換碼後舊證立即失效,請使用新證。但不需更換新證的同學原學生證仍然有效。
~請同學儘速領取悠遊卡學生證,以免權益受損~
教務處註冊組敬啟103.5.19
Q&A
Q:在領取新證期間,如果舊證遺失,是否可以不申請補發,直接領取新證?
A:可以但新證於5月28日上午8:00啟用。因此在新證啟用前如有使用舊證之需要(進出宿舍、圖書館、LAB等)也可申請補發舊證。
Q:申報國科會助理薪資時,如何檢附證件證明在學?
A:由系辦人員提出名單,註冊組製作可茲證明在學的文件後交回系辦發放。
Q:是否需要將圖書館的書籍都還完後再辦理換新卡?
A:學校系統是利用RFID去感應,所以不需要還完書再換新卡,直接去系辦換新學生證即可。
Q:學生證舊卡是否需要繳回?
A:學生證舊卡不需要繳回。
Q:未來要如何蓋註冊章?
A:持舊卡之延畢生比照之前蓋註冊章方式,持悠遊卡學生若有需求可將悠遊卡學生證正反兩面影印至同一面,於開學日至五館前蓋章即可。
Q:若悠遊卡學生證有遺失、損毀或不能感應要如何處理?
A:原則上悠遊卡不容易損毀,請將鑰匙或其他磁性物品分開放置,為避免扣款錯誤,請勿將其他悠遊卡一起感應扣款,以免扣款失敗,如卡片有遺失或損壞請先上Portal辦理掛失(退費),印出掛失證明後至註冊組或聯合服務櫃檯辦理補發,工本費200元。
Q:畢業、休學、退學之後還能繼續使用悠遊卡學生證嗎?
A:學生證不收回且可當悠遊卡繼續使用,但須依規定向教務單位辦理相關手續,如有違法或不當使用學生證者,由持卡人自行負責。
Q:可否不使用悠遊卡學生證?
A:如對悠遊卡有疑義,怕有遺失遭盜刷風險,建議悠遊卡不儲值,可避免此風險。
Q:未來如果不小心延畢,悠遊卡還有學生身份嗎?
A:悠遊卡內的學生身份皆以修業年限為基準,修業年限到期後變為普通悠遊卡,如未來有就讀超過修業年限以上者,可至教務處延長悠遊卡學生身份。
Q:如果悠遊卡學生證改名字或換照片需要再交錢嗎?
A:除轉系外,其他非學校因素等更換卡片,皆需先上Portal辦理掛失(退費),印出掛失證明後至註冊組或聯合服務櫃檯辦理補發,繳交200元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