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103學年度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公告

 

申請103學年度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公告

102年11月4日

(102)元智教內第0007號

 

一、申請日期:102年11月8日 至11月26日

二、申請資格:

1.      大學部應屆畢業生或修讀碩士班一學期以上之研究生,成績優異且具有研究潛力,符合各系(所)規定之標準。

2.      須有原就讀或相關系、所副教授以上兩人之推薦。

三、申請手續:請填妥申請書,連同教授推薦書、學士班或碩士班歷年成績單(附排名),送經擬就讀系(所、院、學位學程)務會議通過後,附該系(所、院、學位學程)會議記錄,再送教務處彙辦。

四、注意事項:

1.      碩士生入學第一學期不得提出申請。

2.      經核准逕修讀博士學位之學士班學生,就讀前未取得學士學位,將取消逕修讀博士學位資格。

3.      各系(所、院、學位學程)逕修讀博士學位名額,包含於103學年度教育部核定學校招生總量內(亦即錄取者於103學年度就讀)。以該系(所、院、學位學程)當年度教育部核定博士班招生名額百分之四十為限,但核定招生名額不足五名者,逕修讀博士學位名額以至多二名為限。

4.      錄取之學生應於103學年度第一學期入學。若碩士生辦理提前一學期入學,應於規定期限內繳交碩士學位證書正本。

五、申請提前一學期入學:

1.      申請條件:如確可於103年2月17日前取得學(碩)士學位證書(不含同等學力),且系所同意受理甄試錄取生申請提前一學期入學者,得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提前於102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入學。

2.      申請時間:103年1月13日至103年2月14日。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一經核准,即不得再行撤回。

3.      學位證書正本繳交期限:最遲應於103年2月17日前繳交,逾期者,一律取消入學許可。

4.      提前於102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入學之甄試錄取生,其註冊收費標準、修業科目及畢業條件,比照102學年度入學學生辦理。

 

申請表查詢路徑:元智首頁→學校行政業務→教務處→表單下載→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