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110學年度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公告

申請110學年度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公告

主旨:公告學生申請逕修讀110學年度博士學位

說明:

 一、元智大學學生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條件:

   1.大學部應屆畢業生或修讀碩士班一學期以上之研究生,成績優異且具有研究潛力,符合各系()規定之標準。

   2.須有原就讀或相關系、所副教授以上兩人之推薦。

二、申請期限:110年3月22日至110年3月22日至4月16日

三、申請手續:請填妥申請書,連同教授推薦書學士班或碩士班歷年成績單(附排名),送經擬就讀系(所、院、學位學程)務會議通過後,附該系(所、院、學位學程)會議記錄,再送教務處彙辦。

四、碩士生入學第一學期不得提出申請。

五、經核准逕修讀博士學位之學生,自核准之次學期起,修讀課程、成績考查及修業年限等,悉比照博士班當年新生辦理。

六、經核准逕修讀博士學位之學士班學生,就讀前未取得學士學位,將取消逕修讀博士學位資格。

七、各系(所、院、學位學程)逕修讀博士學位名額,應包含於當學年度教育部核定學校招生總量內。以該系(所、院、學位學程)當年度教育部核定博士班招生名額百分之四十為限,但核定招生名額不足五名者,逕修讀博士學位名額以至多二名為限。

申請表查詢路徑:元智首頁→學校行政業務→教務處→表單下載→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

                                     教務處 註冊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