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智大學公開徵求 藝術與設計學系主任候選人啟事

依據:「元智大學系所主管遴選辦法」及元智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主任遴選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校公開徵求任期自111學年度第二學期(11221日)開始之藝術與設計學系主任,任期三年,得連任一次,歡迎各界推薦參選。

二、受理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11109止。

、候選人需具備下列要件:

(一)具學術上卓越成就與聲望。

(二)認同本校教育理念(卓越、務實、宏觀、圓融)及系(所)擔負之使命與任務。

(三)具有規劃、領導、推動學術行政之能力。

(四)具有高尚品德與操守良好。

(五)具副教授以上之資格。

申請時請檢附候選人資料表格(含學經歷、研究、教學、著作及榮譽等),於本校人文社會學院網站(網址https://www.hs.yzu.edu.tw/list-page-1-250.html)下載相關表件。

五、相關申請資料請於1111109日前以掛號(以郵戳為憑)寄達: 32003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元智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主任遴選委員會收

、有關遴選相關事宜,請洽:元智大學「元智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主任遴選委員會」徐秘書

電話:(0346388002701、(034618189   傳真:(034618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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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關事項依「元智大學系所主管遴選辦法」辦理。

 

智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主任遴選委員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