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相關常見問題
一、公保各類現金給付的申請期限為何?
承辦人:黃雅芬(分機:2224)
公教人員保險之現金給付範圍包括:
- 失能給付
- 養老給付
- 死亡給付
- 眷屬喪葬津貼
- 生育給付(自103年6月1日開辦)
-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詳細給付內容請參閱: 台灣銀行公教人員保險說明(另開新視窗)
請領本保險給付之權利,自請求權可行使之日起,若十年間未行使,將依法消滅。
二、「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請領養老給付選擇書」用途為何?
承辦人:方惠珍(分機:2040)
依私校退撫會、教育部及銓敘部相關函釋規定,自民國97年3月27日以後退休(職)或符合請領公教人員養老給付條件者,應依規定填寫「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請領養老給付選擇書」,作為申請養老給付之必要文件。
三、如何申請本校團險之住院或意外醫療給付?
承辦人:黃雅芬(分機:2224)
申請人應於事故發生後二年內提出申請,並備妥以下文件送交人事室:
- 申請表
- 醫師診斷證明
- 相關醫療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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