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1:公教人員保險
說明:
一、對象:本校編制內之教職員一律投保公教人員保險。
二、公保權利與義務(承保及給付)
1.公保給付請求權時效規定:http://www.bot.com.tw/GESSI/Right_obligation/Documents/gei_RO208(請求時效).doc
2.欲申請公保年資證明者,請至台銀公保部/表格資料/其他網頁下載「提供政府資訊申請書」填妥後郵寄公保部
(10634台北市信義路3段140號6樓)申請即可。
三、相關法規
1.公教人員保險法
類別2:勞保
說明:
一、對象:非本校報教育部編制內人員及編制內工友皆辦理勞工保險。
二、勞工保險之分類及其給付種類如下:(依據勞工保險條例 Labor Insurance Act第2條)
1.普通事故保險:分生育、傷 病、失能、老年及死亡五種給付。
2.職業災害保險:分傷病、醫療、失能及死亡四種給付。
三、給付:
1.給付業務簡介
2.給付相關書表及範例
3.個人保險費、給付金額試算
四、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是「在職保險」,有實際從事工作才能加保,沒工作者即為國民年金保險納保對象。
五、其他訊息請參閱勞工保險局網頁http://www.bli.gov.tw/
- 凡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受僱之本國籍勞工或本國人之外籍配偶、大陸配偶,依法在台工作者,均應於受僱單位參加就業保險為被保險人。應參加勞工保險及應參加就業保險之勞工,應同時計收勞工保險費及就業保險費。
- 不適用就業保險之勞工,如雇主、外籍勞工(外籍配偶、大陸配偶除外)、65歲以上勞工、未滿15歲勞工、各項公法救助之勞工,已參加勞工保險,僅計收勞工保險費。
- 勞保局宣導資料1:歡迎勞工多加利用「勞動保障卡」輕鬆查詢勞保及勞退相關資料。
- 勞保局宣導資料2:勞保年金施行後-勞工保險給付法令及解釋彙編(給付通則及老年給付)。
類別3:全民健保
說明:
一、停、復保規定
1.了解健保停復保出國安心沒煩惱--每次出國如果預定6個月以上,可以選擇「辦理停保」或「繼續參加健保」。
二、其他訊息請參閱中央健康保險局網頁 http://www.nhi.gov.tw/
類別4:中國人壽團體險(保障期間:111/9/1~112/8/31)
說明:
一、公費保障內容: 說明DM
二、理賠申請
1.理賠申請書(11001版)
3.申請暨委託書(支票取消禁止背書轉讓或平行線)
4.申請暨委託書(支票取消禁止背書轉讓或平行線)填寫範本
三、團險手冊電子檔
四、遠銀保代業務聯絡人
業務 | 報價、團險續約分析、客訴協調、理賠受理及追蹤、加退保 |
承辦人 | 黃珮菁小姐 |
聯絡電話 | (02)2312-3636分機88761(公司) 0960-508-895(手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