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員工健康促進辦法
本校為積極推動全體教職員工健康管理、健康習慣養成,以及早發現或預防重大疾病之發生,特訂定教職員工健康促進辦法。
說明
- 積極促進教職同仁身心健康並提高健檢率,劃分權責、分工合作,大家共同為全校教職員工健康努力。
- 健康檢查補助額度依年齡及服務年資調高,提高同仁保障。
- 教職員工得以兩學年度為一週期,彈性調整申請健康檢查補助金額。第一(奇數)學年度申請費用不得超過當年度補助額度上限,未申請的額度可保留至次(偶數)學年度累計使用。超過週期使用期限所剩餘之補助額度不予保留。
- 參加健檢同仁給予公假,以1天為限。
- 明訂教職員工運動時間:每日下午三時後開放校內運動時間。同仁可視業務狀況於主管同意後,自行安排每週一次運動時間,亦可各單位彈性規劃,每週一次運動時間,並應安排適當人力留守辦公室。
相關法令
教職員工身心健康服務資訊
| 服務項目 | 服務單位 | 分機 |
|---|---|---|
| 心理諮商 | 學務處諮商與就業輔導組 | 2235 |
| 醫師駐診、外傷處理、醫療設備借用 | 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 2236 |
| 醫師駐診、健康管理、職場不法侵害事件 | 環境保護暨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 2064 |
| 編制內教職員健康檢查補助、教職員工申訴、性平事件 | 人事室 | 2222 |
| 會員健康檢查補助、活動健檢方案、福委會活動 | 福委會 | 2920 |
| 健康休閒中心 | 體育室 | 2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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