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促進

教職員工健康促進辦法

本校為積極推動全體教職員工健康管理、健康習慣養成,以及早發現或預防重大疾病之發生,特訂定教職員工健康促進辦法。

說明

  1. 積極促進教職同仁身心健康並提高健檢率,劃分權責、分工合作,大家共同為全校教職員工健康努力。
  2. 健康檢查補助額度依年齡及服務年資調高,提高同仁保障。
  3. 教職員工得以兩學年度為一週期,彈性調整申請健康檢查補助金額。第一(奇數)學年度申請費用不得超過當年度補助額度上限,未申請的額度可保留至次(偶數)學年度累計使用。超過週期使用期限所剩餘之補助額度不予保留。
  4. 參加健檢同仁給予公假,以1天為限。
  5. 明訂教職員工運動時間:每日下午三時後開放校內運動時間。同仁可視業務狀況於主管同意後,自行安排每週一次運動時間,亦可各單位彈性規劃,每週一次運動時間,並應安排適當人力留守辦公室。

相關法令

教職員工身心健康服務資訊

教職員工健康服務項目、服務單位及分機
服務項目服務單位分機
心理諮商 學務處諮商與就業輔導組 2235
醫師駐診、外傷處理、醫療設備借用 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2236
醫師駐診、健康管理、職場不法侵害事件 環境保護暨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2064
編制內教職員健康檢查補助、教職員工申訴、性平事件 人事室 2222
會員健康檢查補助、活動健檢方案、福委會活動 福委會 2920
健康休閒中心 體育室 2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