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值勤及加班如何申請?補休假期限為何?(承辦人:劉莉薇,分機:2222)
值勤視同加班,除發給值班費外,可按值勤時數於二個月內申請補休假。
- 上班時間加班:需有當天簽退紀錄,時數不得超過4小時。
- 例假日加班:時數不限,但需有簽到及簽退紀錄。
- 加班申請期限:14天內提出,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0小時。
- 加班可選擇加班費或補休,補休須於加班後二個月內完成。
二、職員如何計算年度休假天數?(承辦人:劉莉薇,分機:2222)
專任職員(含助教)連續服務滿一年者,自第二學年度起每年准休假七天;滿三年者起每年十四天;滿四年者起每年增加一天,以二十二天為上限。
新進職員一年內可請特別事假三天,免扣薪資。超過五天以上連續休假應在寒暑假進行,必要時可隨時停止休假。
三、教職員如何請假?(承辦人:劉莉薇,分機:2222)
教師:
- 三日以內:系(中心)主任或所長核定。
- 三日至七日:院長核定。
- 七日以上:校長核定;寒暑假期間由院長核定。
- 系主任、所長及院長請假:校長核定。
職員(含助教):
- 二日以內:單位主管核定。
- 二日至七日:一級主管核定。
- 七日以上:校長核定。
- 二級主管請假三日以內:一級主管核定;超過三日:校長核定。
- 一級主管請假:校長核定。
教師兼任行政主管:比照職員辦理,並須知會所屬系所主管。流程:系(中心) → 院 → 人事室 → 校長 → 人事室。
四、教職員國內外出差申請及報支需檢附哪些表單?(承辦人:林雯靖,分機:2039)
詳細資料請參考 教職員國外出差應繳單據/資料一覽表(另開新視窗)
五、新進職員的簽到退規定(承辦人:劉莉薇,分機:2222)
新進職技同仁(含助教)試用期須簽到退三個月,經人事室審核無遲到早退情事,並填寫承諾書後,可享免簽到退權利。但如有違反「職技人員免簽到退辦法」第四條情形,將取消此權利。
六、如婚假、產假等連續請假是否可扣除例假日?(承辦人:劉莉薇,分機:2222)
連續請假在規定日數內者,不含星期國定例假日,但含寒、暑、春假等校內自給之彈性休假,並以請帖、出生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上之日期為準計算之。
七、婚假可否分次申請?(承辦人:劉莉薇,分機:2222)
教職員之婚假,若因業務需要,無法一次請畢時,得由服務單位機關首長視實情斟酌核定,由服務單位上簽呈,呈校長核定後辦理,但以結婚之一個月內為有效。.
八、育嬰留職停薪如何申請?(承辦人:劉莉薇,分機:2222)
因育嬰申請留職停薪,期間為自懷孕起至子女滿二足歲止,最長為二年。教師以學期為單位,應於二個月前提出申請;職技員工以月為單位,應於一個月前提出申請。申請留職停薪未達前項最長期間,且確有繼續育嬰之需要者,得於原留職停薪期限屆滿前二個月申請延長一年。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教師欲提前復職者,以配合學期辦理為原則,並應於學期開始前兩個月向人事室申請,經所屬單位主管同意後呈校長核定後辦理。
九、喪假的天數如何計算?(承辦人:劉莉薇,分機:2222)
因親疏遠近的不同,而有喪假天數的互異。父母、配偶死亡者-15天;繼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死亡者-10天;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繼父母、兄弟姐妹死亡者-5天。喪假得於百日內連請或分次申請完畢,但需以日數為基礎。
十、「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死亡者,是否包括「外祖父母」?(承辦人:劉莉薇,分機:2222)
依民法親屬編關於血親之規定僅有直系、旁系之分,並無內、外之別,是以「祖父母」一詞在民法上實已包含「外祖父母」之意。茲為配合民法之規定,爰將原條文之「外祖父母」一詞予以刪除,並將條文修正為「因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死亡者,給喪假五日……。」因此,修正後條文雖未明文列舉「外祖父母」在內,惟就其實質涵義而言,除「外祖父母」死亡者,仍在給假範圍之內,甚至連「外曾祖父母」或「配偶之外祖父母」死亡者,亦均得核給喪假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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