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
日期:114.08.18
主 旨:1141學期減修申請作業於114年8月18日(星期一)中午12時至114年9月15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止,開放個人portal線上系統申請,請申請同學於截止日前詳述申請理由並完成線上申請,且於第三階段線上選課截止前選好預定修習之學分數。
說 明:
一、依據本校學則第十三條規定,學士班學生第一學年至第三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十六學分,不得多於廿五學分;第四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九學分,不得多於廿五學分。
二、學士班學生申請減修須有特殊原因,且除交換生外,每學期至少仍應修習一門課(不含體育、服務學習及零學分課程),違者應令休學。另延修生因無修課下限,是否選課自行決定,不必再提出減修申請(無修課仍須註冊)。
三、「減修」申請流程路徑:
至個人portal→學習檔案→減修申請→將個人申請理由填入→送出申請→學系審核是否通過(審核通過之同學即可於學校開放電腦選課時段,自行線上退選至欲修課之學分)。
四、「減修申請」線上系統開放時段為:114年8月18日(星期一)中午12時至114年9月15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止,預備申請減修之同學請於開放時間內,儘早完成線上申請。各學系得另訂規範以符合該學系與學生的需求,亦可輔以簡訊通知家長知悉學生當學期減修後之學分數。經學系審核通過之同學即可於選課系統加退選至最低修習學分數,申請之同學需於第三階段線上選課截止前選好預定修習之課程及學分。
五、同學於學期中若有意申請停修,但會低於當學期應修最低學分數,請於此時一併先申請減修,減修截止後,不得因期中停修需降低學分數下限而補辦減修。
課務組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