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函 教師待遇條例業奉總統104年6月10日華總一義字第 10400067391號令公布

教育部 函

主旨

教師待遇條例業奉總統104年6月10日華總一義字第10400067391號令公布,請查照。

說明

  1. 依總統府秘書長104年6月10日華總一義字第10400067390號函辦理。
  2. 教師待遇條例(以下簡稱待遇條例)全文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197期 (另見 總統府網站(另開視窗) 公報系統)。
  3. 查待遇條例第26條規定:「本條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有關待遇條例施行日期,將於行政院訂定後,再通函轉知,併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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