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主管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業奉總統104年6月17日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0741號令修正公布施行。 檢送該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第6條、第7條、第17條、第24條、第29條、第46條、第48條及第50條條文; 並刪除第15條條文1份(如附件),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