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函 勞動部主管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業奉總統104年6月17日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0741號令修正公布施行。

教育部 函

主旨

勞動部主管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業奉總統104年6月17日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0741號令修正公布施行。 檢送該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第6條、第7條、第17條、第24條、第29條、第46條、第48條及第50條條文; 並刪除第15條條文1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1. 依據勞動部104年6月23日勞動發管字第1040507836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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