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函:專業技術人員教師相關規範

轉知:教育部函(112年3月27日臺教技(二)字第1122300707號)

主旨:為落實資訊公開、便利師生查詢利用及促進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合作交流,請於學校網站或教師頁面公開專業技術人員、

      專業及技術教師相關資訊,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請詳見附件)。

 

各學系(同級)若聘有專業技術人員教師者,請依來函相關規定辦理(如更新教師公開資訊頁面)。

 

人事室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