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 則」,名稱並修正為「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 業經勞動部以113年1月17日以勞動條5字第1130147531號 令修正發布

主旨:修正「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名稱並修正為「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業經勞動部以113年1月17日以勞動條5字第1130147531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勞動部113年1月17日勞動條5字第1130147531D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發布令及修正條文)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