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方式:至教務處專業自主學習網頁下載表單
- 申請流程:
- 個人或最多5人組隊申請(競賽型依規定人數),並邀請一位校內專任老師擔任輔導教師
- 修習通識「自主學習概論」課程,並撰寫申請書
- 申請期間內,請先將申請書送交至教務處處本部,後續教務處將公告通過名單,計畫通過即可開始執行!
- 學期末繳交成果報告(形式不設限,書面報告、影片...等)、活動紀錄表、執行進度紀錄表,於指定期限繳交至教務處處本部,審核通過後即可獲得學分
- 學分計算:依各系必選修及輔系科目表規定
- 申請期限:115/3/9(一) 至 115/3/20(五)
詳細內容,請參見教務處專業自主學習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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