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教師外校兼課申請,即日起至7/29截止收件

元智大學教師外校兼課辦法相關規定,辦理111學年度第1學期本校專任教師外校兼課申請,即日起至本年729日截止收件

申請表單連結:教師(兼主管職)校外兼課申請表 教師(非兼主管職)校外兼課申請表

  • 受本校專兼任教師授課時數及抵免辦法第九條教師評鑑與獎勵辦法第七條教師聘任待遇服務規則第十四條之一限制之教師,不得在外校兼課。
  • 教師如欲接受外校邀請前往授課者,應請兼課學校事先行文徵得本校同意,或依規定提出教師外校兼課申請,完成外校兼課申請程序後始能前往兼課;如私自為之一經發覺,送單位主管、院長(部主任)處置,次學年不得晉級,並列入教師評鑑之項目。
  • 依本校教師聘任待遇服務規則之規定本校專任教師不得兼任校外有給之專任職務;經校長同意得在他校兼課者,以四小時為限,並不得低於本校授課職等。
  • 另依行政會議針對此兼課申請事項決議如下:「除依『本校教師外校兼課辦法』相關規定外,獲得校內授課抵免或已授課超鐘點之教師,請維持本校優良傳統,以至優質學校兼課並教授研究所課程為原則,請各院(部)系主管和老師充分溝通與確實把關。」

人事室 敬啟

(承辦人:劉莉薇 /分機2223)